-
徐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主体与责任归属如下:
一、保管主体
1.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以下简称“市人社局”)是徐州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主体,负责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统一管理和指导。
2. 市人社局下属的徐州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档案管理中心”)是具体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的机构。
3. 各县(市)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以下简称“县区人社局”)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二、责任归属
1. 市人社局对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、使用、归档等工作负总责,确保档案的完整、准确、安全。
2. 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、整理、保管、查询、转递等工作,并定期向市人社局报告工作情况。
3. 县区人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、整理、保管、查询、转递等工作,并定期向市人社局报告工作情况。
4.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责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1)熟悉档案管理业务,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;
(2)责任心强,能够认真履行档案保管职责;
(3)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。
5.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举报 -
举报